2010/11/25
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和大理州保安工作实际情况,由副局长田树泽亲自抓《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
与此同时,大理州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也积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国务院法制办针对《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司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将《条例(草案)》印发各基层中队、车(班)组,以中队、车(班)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征求意见。《条例》正式颁布后,公司迅速组织员工进行了对照学习,了解增减的条文内容。12月中旬,公司邀请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指导处处长华明生,向员工讲解了《条例》的起草过程、法律条文的引用依据和颁布实施的现实意义等内容。而后,公司召开了各分公司经理和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贯彻落实《条例》专题会议,安排《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要求全体员工在全面了解《条例》精神的同时,积极向客户单位宣传《条例》的相关知识,为保安服务业的改革发展做好思想宣传准备,并购买《条例》单行本下发至公司各中队、车(班)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
《条例》宣传周活动启动后,公司一方面积极参与州公安局组织的《条例》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推向社会;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在公司及分公司办公场所悬挂《条例》宣传条幅,在押运部、人防护卫部和驻各客户单位中队、车(班)组醒目位置张贴《条例》宣传挂图。在《大理金盾保安通讯》开辟专栏,刊出学习、宣贯《条例》的相关文章,并刊出《条例》学习宣传专版,增印了宣传专版的数量,发放给客户单位及每名保安员手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用《条例》指导保安工作,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布后,公司再次邀请华明生处长到公司进行辅导,解答《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保证《条例》的宣贯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公司全面健康发展。(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