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7
4月1日至2日,安徽省保安协会在阜阳市召开了第十一届省辖市保安服务公司经理例会。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省保安协会会长刘海石,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省保安协会秘书长孔小亮出席了会议,全省17个省辖市及黄山风景区保安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结合安徽省当前保安工作实际,就下一步现有保安公司如何拓展业务、保安公司改制、保安监管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根据《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和3月12日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的要求,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掌握《条例》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明确现有保安公司的职责,切实管理好队伍。稳步探索下一步工作举措,从思想上切实做好从“办保安”到“管保安”的准备。同时,要做好在保安公司工作的民警的思想工作,防止他们产生思想波动;在改制过程中,要确保人员、车辆、枪支弹药不出问题,确保客户单位和守护押运目标的绝对安全。
二是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强化管理。要摸清当前民警、保安员的思想状况和动态,摸清给保安员上各项保险的真实情况,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出现问题;摸清公司的资产情况和每年的审计情况。
三是抓好现有保安公司的改制问题。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保安公司改制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部署,稳步推进。当前,要加强对保安公司和保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是管理机构设置问题。《条例》和《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安监管职责范围。根据《实施办法》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各会议代表的意见,总队将就“管理机构问题”专门向省公安厅领导作一次汇报。如果成立管理机构,要将保安公司的保安员、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公安机关招用的各类协管员和辅警人员全部统管起来。特别是对政府出资的由公安机关使用的各类协管员、辅警人员实行市场化,由公安机关向保安公司购买保安服务,避免因公安机关自行招用协管员、辅警人员而产生一系列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保安监管队伍,完成《条例》和《实施办法》赋予公安机关对保安业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是各级保安公司要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完成好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在岗保安员重新考试、审查发证工作。(汲德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