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2
3月18日至24日,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安排》的部署,集中开展了一次大规模《条例》宣传周活动。
18日上午10时至12时,四川省各州市、县区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省公安厅在成都市万达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启动了全省宣传周活动,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一、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左敬军、副总队长王冰、省保安协会副会长王光华等领导参加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仪式上,总队长左敬军通报了全省保安行业20多年取得的成绩,并介绍了《条例》主要精神,使广大市民特别是保安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条例》内容及实施的重要意义,并对保安行业有了更深入、更直观地了解。
此外,副总队长王冰还就《条例》实施后四川省保安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做了进一步阐述:
一、《条例》的实施,要求现有保安公司逐步实行改制,派驻保安公司的民警必须撤离,这将改变过去保安公司只有公安机关独家经营的局面,改制后的保安公司将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
二、《条例》的实施,为规范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和保安员的服务行为、培育和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将进一步加快全省保安行业职业化、正规化、法制化发展步伐;
三、面对《条例》施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面对广阔的保安服务市场,保安公司想要赢得市场,就必须提高保安队伍素质,不断吸收优秀保安人才加入,这就要求保安公司逐步提高保安员福利待遇;
四、现有保安公司可以以区域为基础,通过评估、整合等方式向集团化模式发展,使零星、散杂的保安服务得以规范统一,催生出具有代表性和品牌效应的保安龙头企业,实现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达到保值、增值;
五、随着《条例》实施,我国保安公司体制改革步伐将逐步加快,保安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促使部分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商品化,为保安服务创新提供了条件。保安服务行业将改变现有体制单一的模式,为保安公司融资、合资、参股、上市、兼并、重组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保安公司向现代化制度转型。
据统计,宣传日期间,全省各地抽调民警1100余名,保安员5000余人,设立咨询台200余个,散发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7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400余台,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滚动播放《条例》宣传270余次。各地公安机关也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对《条例》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报道。(四川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