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4
10月23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领导沈冬同志召集福州市局治安支队和部分保安公司经理等相关人员共同就明年开始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范围、准入备案制度、保安服务规范、保安员管理培训、权益保障、公安机关监督管理以及条例实施以后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管理新旧制度如何衔接等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沈冬同志强调:条例颁布实施,是保安服务业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国家民主法制机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保安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对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有重大积极意义,这必将有力推动保安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个条例,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熟知、熟记、会用条例,及早做好各项充分准备,同时要扩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知程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懂法、守法,并参与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福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