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帮残儿捡破烂被指"没形象" 保安队长道歉
一天晚上,我刚捡了一点垃圾,前面来了一个保安大声吼道:“你是哪里的?不许捡。”我说:“我是这里的业主。”他说:“业主也不能捡,没有形象。”我说:“你有形象。”他说:“我的形象比你好,不捡垃圾……”
虽然我儿子残疾了,但我们应该对他负责任。我不偷不抢,靠自己的劳动捡垃圾,难道就没有形象了吗?
日前,本报收到这封名为《歧视》的来信。昨日,记者来到汉阳鹦鹉花园小区,找到寄信人方婆婆。
方婆婆今年62岁,小儿子周洪涛34岁。周洪涛18年前患精神病,找不到工作,整日在家看电视,时间长了,还患上颈椎病。他的残疾证上,写着精神二级残疾。昨日记者和他交流,发现他口齿不清,走路身子也有些僵硬。
今年初,周洪涛的手机坏了,想换个新的,说自己捡破烂卖钱。3月起,周洪涛每天在小区里捡废品,邻居们有了废品也都给他送来。这以后,周洪涛脸上有了笑容。方婆婆给他买了“工作服”和竹篮,交代他别在别人窗户下捡东西,也不要把垃圾桶的垃圾翻出来。
一个拼音本上,周洪涛用铅笔记下累计收入――3月25日:160元;3月30日:175元……到4月4日,他攒够300元买了新手机。4月26日,他有了个人账户,存进首笔200元。
看到儿子行动还是不便,方婆婆想帮儿子一起捡。上月18日晚上7点多,刚捡了一会儿破烂,就被保安发现并指责。
方婆婆说,“靠我和老伴的退休金,养这个儿子没问题,但捡破烂让儿子有了寄托,我想帮他。”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保安队长张家荣说,事发第二天,他就代表那个保安向方婆婆道歉,他已告知所有保安特许周洪涛在小区捡破烂。
“保安并不知道她是业主,也不知道她家里的情况。”张家荣说,“以前很多业主反映,有人捡破烂会影响小区环境和形象,所以小区一直规定不许捡破烂。”
记者在该小区随机调查了9名业主,2人认为业主在小区捡破烂不妥;7位业主支持邻居周洪涛自食其力。